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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培育一批跨境电商示范企业 实行分类管理
内蒙古新闻网  16-05-07 09:55 打印本页 来源: 人民日报  
 

  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将培育一批跨境电商示范企业,对跨境电商贸易实行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提升对跨境电商企业的服务质量。

  据介绍,内蒙古将遴选一批具备业务基础、组织体系健全、枢纽辐射作用强、诚实守信的企业参与跨境电商,引导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与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对接,促进当地优质品牌商品销往海外。

  内蒙古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利用自建平台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根据经营规模和产品特点自建跨境电商销售平台,推动专业化跨境电商、传统外贸企业、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和自建跨境电商平台、境内外电商服务企业互动发展。

  内蒙古各级财政将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外设立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点,把跨境电子商务境外服务机构、服务平台和服务网点建设纳入境外投资的重点支持领域,并落实相应支持政策。(记者 李云平)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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