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研究开展农村牧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和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等事项
4月29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代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承包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规划(2016-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修订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建议(草案)》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听取《关于财政保障食品安全经费情况的汇报》和《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开展农村牧区承包土地(草牧场)经营权、农牧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推进农村牧区产权制度创新、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盘活农村牧区存量资产、促进农牧业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指导试点旗县依法、依政策开展工作,确保试点顺利进行。各地区和各金融部门要积极创新,探索更多符合实际的方法路径,进一步加强面向农牧民的金融服务。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村改革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快农村牧区改革发展步伐,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支持农牧业发展、改善农牧民生活的政策措施,为农村牧区发展增添动力、释放活力,努力促进农牧民增收、农村牧区繁荣发展。
会议指出,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有利于完善税制,降低企业税负,有利于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和工作对接,加强政策培训、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改革。营改增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后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要抓住大规模结构性减税带来的政策机遇,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努力实现更大发展。
会议指出,推动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是改善这一地区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也是解决产业同质化、化解产能过剩、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客观需要。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有效治理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问题、促进产业转型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会议研究了加大食品安全经费财政保障等事宜,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修订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建议(草案)》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 记者 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