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方新报报道的奥迪Q7驾驶员醉殴执法辅警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介入调查。
记者从赛罕区交管大队了解到,17日,赛罕区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的民警对事发时参与执法的交警、辅警进行调查取证,并分别作了笔录。18日,交警把损坏的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物品送至人民路派出所。18日下午,记者从人民路派出所了解到,事发后由于李某涉嫌醉驾,派出所民警介入该起事件调查。下一步派出所会将调查结果上报至赛罕区公安分局法制部门,确定该起事件究竟是妨害公务还是普通治安案件。根据《刑法》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妨害公务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犯罪。
记者了解到,该起事件中受伤的辅警算不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时交警在场是否可以认定为妨害公务,目前存在一定争议。(记者 艾文涛)
原标题:派出所介入调查奥迪司机醉殴辅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