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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成为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
内蒙古新闻网  16-05-20 09:20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在由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5部门组织的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竞争性评审中,呼和浩特市从全国21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最终成功申报为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

  此次申报成功对于构建呼和浩特市创业创新“一体”“两翼”“三核心”的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助于为自治区乃至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示范,形成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据了解,成功申报为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后,在示范期3年内中央财政将分年度给予呼和浩特市总额为9亿元的奖励资金,如示范工作成绩突出还将得到10%的奖励资金。(记者包刘洋)

  《内蒙古日报》2016年5月20日02版 

[责任编辑 孙静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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