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至20日,由国家检查组组长、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岳中明带队的国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检查组,对我区2015年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检查。考核检查组听取了自治区政府的工作汇报,对自治区的自查报告和复核技术资料进行了检查核实和现场质询,并先后赴通辽市、赤峰市进行现场查验和质询。
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出席汇报会和检查情况反馈会,并陪同检查。
作为严重缺水地区,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十二五”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等多项法规及制度性文件,建立起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体系;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制度,不断健全取用水管理机制;将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到盟市、旗县,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全区农牧业、工业、城镇生活等节水成效明显,水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逐年加大,水权转换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据悉,2015年度,我区实际用水总量185.78亿立方米,扣除黑河生态用水量6.47亿立方米和再生水量2.27亿立方米后,总用水量为177.04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按2010年不变价计)用水量为19.01立方米,比2010年下降了52.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22,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54.8%,比上年度提高15.8个百分点。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记者韩雪茹)
《内蒙古日报》2016年5月21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