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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公开审议“蒙检12条”
内蒙古新闻网  16-06-02 08:52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马永胜主持会议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切实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5月31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审议稿)》(以下简称“蒙检12条”)。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对“蒙检12条”的起草作了说明,检委会成员依次对“蒙检12条”发表了看法与意见。检委会成员表示,“蒙检12条”找准了检察机关围绕服务经济建设和发展大局,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意见的具体化,是指导全区检察机关办理非公有制经济案件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同时对“蒙检12条”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马永胜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平等保护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在工作措施上,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落实平等保护的要求,确保各项政策精神和措施在我区落地生根。 据了解,此次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以开放的形式召开,是该院推进检察机关公开透明运行,接受各界监督的一次探索。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媒体记者列席了会议。(记者 杨利伟 见习记者 宋爽)

  《内蒙古日报》2016年6月2日02版    

[责任编辑 马铃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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