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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是把双刃剑
内蒙古新闻网  16-06-07 09:3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明明是满满的好评,到手却是劣质货,这是网购族经常会遇到的情况。看好评挑产品,是大部分人网购的第一步骤,然而不少销量和好评领先的商家其实都是“刷”出来的。刷单,已经成为不少网店的“潜规则”。

  媒体起底的某个刷单平台,每天就有8万人活跃其间、下单接单,平台组织者仅靠会员收费便有近千万元进账。这种“造假生意”一旦蔓延开来,对推进诚信电商的建设以及维护电商行业的整体信誉,可谓害莫大焉。

  更可怕的是,刷单行为不仅在网络交易中存在,还出现在其他网络商业活动中,比如一些网络推广商靠刷点击、刷数据来蒙骗客户。当下大家都在热议“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是风生水起,而网络已经成为不少创客实现人生梦想的基点和触点。在这种背景下,如果任由刷单成为潜规则,无视网络诚信建设,无异于竭泽而渔。

  如何根治日益猖獗的刷单行为?重建互联网的诚信体系是关键。而构筑诚信除了靠道德自觉,更离不开行业监管、法律监督与制度保障。首先,网络交易的法律空白必须补上,明确网络刷单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其次,要加大对平台和商家的监督处罚力度,提高失信成本。最后,网络平台要自觉承担责任,借由技术升级屏蔽信誉造假,设计更为合理的信用评价体系,让好商品、好店铺不至于陷入“刷单找死,不刷等死”的恶性循环,最终随波逐流。

  日前,商务部公布了《商品流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网购刷信誉、虚构信用评价等将成为违法行为。这对商家和平台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因为刷单是把双刃剑,必然不能支撑长久发展,唯有诚信经营,才是网络世界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安华祎)

  《内蒙古日报》2016年6月6日10版

[责任编辑 孙静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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