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作为全区首批开通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地区之一,异地就医经办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二连浩特平台)2015年12月29日正式开通上线运行。平台上线运行之处,开通了与呼市、锡盟、满洲里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又陆续开通了与包头市、通辽市、兴安盟、赤峰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等8个盟市的异地门诊就医购药直接结算系统。目前二连浩特平台运行稳定正常,极大地方便了参保职工在异地门诊就医购药。
一、建立单独的数据库。之前,二连浩特市与锡盟共用一个数据库,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早日、顺利开展。为此,二连浩特市医保局多次与自治区人社厅沟通、联系,2015年3月11日,人社局领导前往自治区人社厅、医保局专程沟通、协商解决这一问题。通过积极争取和努力,自治区人社厅同意为我市建立单独的数据库,为二连浩特市尽早、独立地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提供了条件。
二、组织二连浩特市“两定”机构比对信息数据。开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需要将二连浩特市目前执行的“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信息标准库)与自治区建立的统一数据库进行信息数据比照对应。按照人社厅工作要求,二连浩特市医保局向二连浩特市42家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下发了通知,要求“两定”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将目前本单位执行的“三个目录”与自治区的“三个目录”逐项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向自治区进行了反馈。
三、成立了异地就医管理结算平台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异地就医管理结算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二连浩特市人社局分管领导为组长,二连浩特市医保局局长、劳动科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医保局、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劳动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异地就医结算工作领导小组,二连浩特市医保局内部设置了财务结算、业务经办、系统管理三个工作岗位,为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四、选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两定机构”。遵循“合理布局、方便就医、择优选用”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从二连浩特市现有的49家“两定机构”中选定了2家医疗机构(市医院和蒙中医院)、8家零售药店(宏济堂大药房、越华大药房、万杰大药房、新吉安大药房、赛汉大药房、仁济堂大药房、宇康大药房、鸿鑫堂大药房)为我市首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两定机构”,为他们发放了“内蒙古自治区异地就医定点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异地就医定点药店”标识牌。
五、与选定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两定机构”签订服务协议。2015年12月21日,二连浩特市医保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与二连浩特市首批10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两定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六、加大异地就医购药政策宣传力度。为让参保职工了解、掌握异地就医购药流程,为我市10家异地就医“两定机构”免费制作了“内蒙古自治区区内异地就医两定机构政策栏”,并张贴于每个异地就医“两定机构”的显著位置。
七、进行异地门诊持卡就医购药模拟测试。2015年11月16日,自治区对二连浩特市49家“两定机构”的信息系统全部进行了更新,安装使用了全区统一的“三个目录”。信息系统更新后,二连浩特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使用自治区本级卡和锡盟参保人员的“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在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两定机构”进行了门诊持卡就医购药模拟测试。10家“两定机构”都顺利通过了测试。
八、再次确认测试情况。为确保工作万无一失,经主动与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平台联系,2015年11月26日,自治区平台指派网络技术工程师前来我市指导工作。网络工程师对我市10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两定机构”的联网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在市医院、蒙中医院和个别药店再次进行刷卡测试,测试全部顺利通过。工程师对市医保局具体经办人员和“两定机构”实际操作人员分别进行了业务培训。
九、按照上解异地就医结算资金。2016年4月底,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平台首次给我市异地就医管理平台划解异地就医结算资金,二连浩特市医保局代为异地参保职工在我市使用社会保障卡刷卡购药消费141523.46元进行支付;为二连浩特市190人次参保职工在异地使用社会保障卡购药付款34310.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