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科左中旗人民法院通过当地广播电视台公布了5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对其进行了相应的信用惩戒。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当事人将会面临禁止高消费行为,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信用惩戒。禁止招投标、出境、投资、担保、融资、经营、置产、注册新公司。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将定期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法院公告栏等各种宣传平台,对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从而不断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孔庆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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