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内蒙古纪检监察网获悉,赤峰市和阿拉善盟共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及基层领导干部套取卫生服务经费、违规收礼、公车私用问题,1人被免职,2人受到处分。
1、赤峰市翁牛特旗海拉苏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戴青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戴青采取虚报公共卫生服务对象的方式,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2895元,违规给本院职工发放补贴。2016年2月,翁牛特旗纪委给予戴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翁牛特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免去戴青海拉苏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2、赤峰市巴林左旗查干哈达苏木查干套海嘎查党支部书记宝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12月,宝泉在为女儿操办婚礼期间,违规收受28名村民礼金2800元。2016年5月,巴林左旗纪委责令宝泉作出书面检查,查干哈达苏木纪委对宝泉进行诫勉谈话并收缴违纪所得。
3、阿拉善盟阿左旗社会综合福利中心主任胡毕斯哈勒图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经查,2015年9月至12月期间,阿左旗社会综合福利中心主任胡毕斯哈勒图存在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及送其家属上班的问题。经阿左旗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胡毕斯哈勒图党内警告处分。(首席记者吴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