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要闻 > 综合新闻 正文   
内蒙古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内蒙古新闻网  16-06-14 08:46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昨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内蒙古纪检监察网获悉,赤峰市和阿拉善盟共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及基层领导干部套取卫生服务经费、违规收礼、公车私用问题,1人被免职,2人受到处分。

  1、赤峰市翁牛特旗海拉苏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戴青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戴青采取虚报公共卫生服务对象的方式,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2895元,违规给本院职工发放补贴。2016年2月,翁牛特旗纪委给予戴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翁牛特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免去戴青海拉苏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2、赤峰市巴林左旗查干哈达苏木查干套海嘎查党支部书记宝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12月,宝泉在为女儿操办婚礼期间,违规收受28名村民礼金2800元。2016年5月,巴林左旗纪委责令宝泉作出书面检查,查干哈达苏木纪委对宝泉进行诫勉谈话并收缴违纪所得。

  3、阿拉善盟阿左旗社会综合福利中心主任胡毕斯哈勒图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经查,2015年9月至12月期间,阿左旗社会综合福利中心主任胡毕斯哈勒图存在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及送其家属上班的问题。经阿左旗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胡毕斯哈勒图党内警告处分。(首席记者吴博超)

[责任编辑 王彤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最美道路
第十一个国家文化遗产日 内蒙古非遗传承人现场展技艺
清格尔泰先生塑像落成
手绘青花瓷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五月五·庆端午——“五彩粽子”香包迎端午
• 【治国理政新实践•内蒙古篇】内蒙古远程放牧牛羊 互联网科技助力牧民美好生活
• 2016年高考专题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副秘书长任职名单
• 内蒙古公布高考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
• 包头实施大学生集聚计划 未来5年吸纳20万人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耿树明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专题推荐
聚焦2016内蒙古两会|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报道
【专题】详解内蒙古“十三五”规划
• 【专题】十三五蓝图
• 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 “一带一路”上的内蒙古色彩
网站介绍 | 组织机构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