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要闻 > 城事 正文   
不给黑网吧提供经营场所
内蒙古新闻网  16-06-14 17:0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黑网吧大都非常隐蔽,给执法部门的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而令执法部门更为头疼的是,一些黑网吧反侦察能力极强,时常派专人在外面站岗放哨,甚至还安装监控设备,一旦有风吹草动,立马关门走人。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虽然能立即采取行动,但却常常吃闭门羹。很显然,对于一些擅长“打游击”的黑网吧,仅仅依靠加强执法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还需要对症下药才行。

  首先,从以往查处的情况看,黑网吧一般没有正规的经营场所,非法建筑、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屋等就是其立足之地。所以,打击黑网吧,必须加强出租屋管理,除了制裁不法经营者外,还要让那些长期为黑网吧提供场所的房主得不偿失,使其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让黑网吧失去容身之地。

  其次,与普通宽带用户浏览网页、下载文件的信息流量相比,以网络游戏为主的网吧信息流量要大得多。而且,网吧在晚上信息流量更是会达到高峰,因此有关部门完全可以用网络技术来监控黑网吧。一旦锁定了黑网吧,电信部门可采取断线的办法中止通信服务,让黑网吧无法继续经营。文/程绍德

[责任编辑 巴菊媛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最美道路
第十一个国家文化遗产日 内蒙古非遗传承人现场展技艺
清格尔泰先生塑像落成
手绘青花瓷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五月五·庆端午——“五彩粽子”香包迎端午
• 【治国理政新实践•内蒙古篇】内蒙古远程放牧牛羊 互联网科技助力牧民美好生活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副秘书长任职名单
• 内蒙古公布高考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
• 包头实施大学生集聚计划 未来5年吸纳20万人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耿树明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专职副主任免职名单
专题推荐
聚焦2016内蒙古两会|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报道
【专题】详解内蒙古“十三五”规划
• 【专题】十三五蓝图
• 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 “一带一路”上的内蒙古色彩
网站介绍 | 组织机构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