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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农民进城购房新政策解读
内蒙古新闻网  16-06-23 10:19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将加大对农牧民进城购房的政策支持力度,以加快房地产去库存步伐。

  春节刚过,自治区政府即出台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意见,提出鼓励具备条件并有进城购房意愿的农牧民进城购房。属于首次购房的,申请商业和公积金贷款同样执行不超过20%的首付比例,并享受减免或补助50%的购房(含二手房)契税补贴政策。

  与此项政策相配合,内蒙古规定在保护进城农牧民原户籍地所有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凡是进城务工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牧民工,所在单位要像城镇职工一样,全面建立让农牧民工参加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鼓励进城务工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缴存公积金。

  此外,探索扩大以农村牧区宅基地、承包地、草牧场、林权地等抵押和担保贷款试点范围,增强农牧民购房的融资能力。生态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等工程范围内的农牧民,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给予货币化补偿,鼓励其进城购房或租赁住房,并享有同城化的社会保障政策。

  2015年末,内蒙古的商品房屋库存结束了持续增长的态势,首次出现下降,但是仍居高位,特别是地区间、住宅与非住宅、住宅户型类别等结构性矛盾明显,约40%的地区去库存压力较大。

[责任编辑 马铃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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