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复核程序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生报名所在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并填写《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申请复核高考成绩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旗县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登记表》的内容,通过“旗县办公平台”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提交成功后,考生将会收到确认短信。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考生答卷的复核工作。成绩复核结论做出后,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考生服务平台(http://www1.nm.zsks.cn/kscx/),输入考生号、密码,查询本人提交的复核申请状态及复核结果。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也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上网查询。
考生申请高考成绩复核不限制考试科目,但同一科目仅限复核一次。考生申请复核的内容包括:对应的答题卡图片是否为申请人的答卷、是否存在漏评现象、是否存在合分错误、科目总分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考生答题得分的宽严问题不属于成绩复核范围。考生申请查看答题卡及相应的扫描图片不予受理。
考生成绩复核时,若发现考生成绩确有错误,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后组织专人进行更正,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考生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复核后,不论分数增加或减少,一律以复核后的分数为准。
在成绩复核期间,由于成绩错误导致考生以错误成绩录取的,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在征得考生同意的基础上协调有关院校妥善解决。(记者周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