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扶贫开发工作的“活水”。为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金融支持精准扶贫,今年呼伦贝尔市确立要实现30290贫困人口脱贫、4个区贫县全部摘帽和6个非重点旗市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奋斗目标。
记者从市人行获悉,截至6月末,全市累计发放金融扶贫贷款30.88亿元,支持贫困户10990户、支持57家企业;贷款余额20.64亿元,其中,产业扶持脱贫11.53亿元、易地搬迁脱贫8.5亿元、教育支持脱贫0.61亿元;从金融产品来看,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7.75亿元、易地搬迁扶贫贷款8.5亿元、金种子扶贫富民增收工程贷款1.31亿元、扶贫担保小额贷款0.17亿元、助学贷款0.61亿元、扶贫再贷款2.3亿元。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金融扶贫工作中,呼伦贝尔市从四方面着手发挥金融精准扶贫效能,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一,立足实际,建立金融扶贫协调联动机制。市人行作为金融扶贫工作的牵头部门,起草制定了《呼伦贝尔市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市县二级金融扶贫协调联动合作机制,统一政策措施和步调。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呼伦贝尔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辖区各金融机构立足区域实际,加大金融扶贫工作的支持力度。第二,提升效率,推进构建“政银企”交流对接机制。2014年以来,市人行先后与新左旗、扶贫办和农牧业局等部门联合举办了系列“政银企”三方对接会议。共签订2.96亿元的贷款意向书,签订贷款协议、贷款合同125笔、金额19.79亿元。第三,注重创新,开发金融扶贫新产品。先后推动推出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金种子富民增收工程贷款”、“易地搬迁扶贫贷款”、“扶贫再贷款+风险补偿金(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等扶贫信贷模式;完善扶贫金融服务设施建设,建立乡镇及以下标准化网点116个,简易便民服务网点和流动服务网点380个,布放ATM和POS等各类电子机具3600个,在852个嘎查村建立“助农金融服务点”1032个,惠及90万农牧民,满足贫困地区居民和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了嘎查村和农牧民金融服务全覆盖。第四,发挥职能,引导贫困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扶贫信贷投入。目前,市人行对贫困县域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执行低于其他金融机构5.5—8个百分点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增强其信贷资金投放能力;促进用好用活扶贫再贷款,有效发挥扶贫再贷款政策工具的撬动作用。(见习记者张塔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