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检信息、高考成绩信息、志愿信息、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省级招办应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招生信息标准和有关要求制定本地区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考生信息采集的内容,要适应高校录取时对考生综合评价的要求。
考生可通过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微信等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旗县区招办领取个人纸质档案材料。
旗县区招生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一并封装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予向考生提供。
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我区不再统一向各高校邮寄考生纸介质档案。(记者 周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