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采取六项措施,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题。
资助参保参合。民政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合作医疗,按上级政策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或全额补贴。今年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重点优抚对象19657人参加合作医疗,支出105万元,资助参保参合比例达100%,有效减轻了城乡困难群体负担。
为民政救助对象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为全旗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等20344人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总计支出资金101.72万元。今年上半年,已赔付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38人次、6万余元,减轻了民政救助对象医疗负担。
重特大疾病“一站式”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部分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定点医院与民政局定期按规定结算。截至6月底,通过“一站式”结算平台发放救助资金20.6万元,救助200余人次。
医后住院救助。符合条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在旗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自付部分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规定不予补偿的费用后给予救助。今年上半年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21.1万元,救助849人次。
门诊救助。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而自付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凭定点医疗机构及旗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诊断证明书及药费收据原件,给予医疗救助。今年上半年门诊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万元,救助21人。
慈善救助。对患部分重特大疾病、自付费用较多、经医疗救助后仍有较大困难的救助对象,积极协助其获得慈善机构的救助。自去年以来有8人获得慈善救助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