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章奎) 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教育系统坚持问题导向,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有序推动改革实践,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连续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兴建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创新合作办园模式等途径,显著扩大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15年底,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5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6.57个百分点。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累计投入资金近50亿元,统筹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十个全覆盖”校舍建设与安全改造工程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等重大教育工程,着力促进办学条件均衡。
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了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和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以及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等。目前,民族学校主要教育指标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少数民族受教育规模和程度实现历史新高。
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将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从2014年的4000元提高到2016年的6000元。对留守儿童普遍实行“一对一”“一对多”结对管护。接收进城务工农牧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增加农村牧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人数。
利用信息技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推进“同频互动课堂”建设与应用,开展远程同频互动教学、教研。加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应用,已建成全区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蒙文版、汉文版)和6个盟市级教育资源平台、64个旗县级教育资源网。
大力推进教育脱贫攻坚。选派2000余名城镇教师到农村牧区支教,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9864名教师发放生活补贴2400余万元。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启动实施低保家庭大学新生资助政策,惠及学生4.01万名。对57个贫困旗县初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提供免费职业教育或培训。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长效机制,加强体育、美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搭建职业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强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形成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框架体系,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强化教育督导,打造留学内蒙古品牌,扩大对蒙俄教育交流合作,规范发展中外合作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