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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营造中秋国庆良好节日氛围
内蒙古新闻网  16-09-05 22:54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下发通知要求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营造中秋国庆良好节日氛围

  本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郭俊楼 杨凡) 中秋、国庆两大节日将至,为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营造中秋、国庆良好节日氛围,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中秋国庆良好节日氛围的通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区纠正“四风”成果。

  通知要求,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宣传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树立良好风气,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二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紧盯两节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违规用公款宴请和赠送月饼等节礼,违规用公款进行非公务活动接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微信红包和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以及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等突出问题。要加强明察暗访,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三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于顶风违纪、我行我素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特别对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要深挖细究,绝不姑息迁就,严防相关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同时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依规严肃问责。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各负其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 王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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