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杨帆)记者从8月11日结束的内蒙古新型城镇化进程统计监测工作会议上获悉,到2015年,我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3%,比同期全国城镇化率平均水平高出4.2个百分点。
会议指出,城镇化率的逐年提高,极大地促进了全区产业结构优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乃至整体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但同时也要看到,进入“十二五”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不利因素影响,我区城镇化进程由高速转向中高速,多年来传统城镇化进程中伴生的城乡发展不平衡、城镇化质量不高等一系列隐患与问题,亟待从统计监测指标中得到反映并加以解决。也正因为如此,按照“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要求,我区正在规范完善刚刚形成的《内蒙古新型城镇化统计监测方案(试行)》。据自治区统计局相关负责人称,《方案》实施后,将为推动全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