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头市围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先后开展了停征、清理收费项目工作,大手笔减费让利,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推动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过半收费项目被“叫停”
2014年1月,包头市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启动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市本级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由85项减少到40项,停征45项;旗县区由55项减少到26项,停征29项,全市停征项目占原项目的53%,每年可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6000万元,是近年来停征项目最多、涉及面最广、让利于民力度最大的一次。
在市本级停征的45项收费项目中,有23项关乎普通百姓,每年可减轻城乡居民负担1800余万元;在旗县区停征的29项中,有9项关乎普通百姓,每年可减轻城乡居民负担260余万元。其中包括市文新广电局的“收视维护费”、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和“护理服务收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技校新生招生费”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工本费”等。
在市本级停征的45项收费项目中,涉及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有22项,直接减负600余万元;在旗县区停征的29项中,涉及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20项,直接减负3400余万元。经初步统计,有的中小企业每年可以减轻登记费、检验费等5万元左右,对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生产、增加就业效果明显。
好的政策,需要好的保障。为了确保停征政策的全面落实,包头市积极做好公开公示工作,确保企业、群众及时了解政策信息。同时,市财政局深入到涉及此次停征政策的47家执收单位进行督导,要求各执收单位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或变通方式继续征收。本着财政保障和节约支出相结合的原则,市财政局主动征求涉及停征项目的执收单位意见,了解因停征政策对执收单位正常支出产生的影响,对单位必要支出产生的经费缺口情况进行了测算,并拨付相关保障资金,确保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
合力推动“减负”再深入
2015年6月,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政局共同成立了收费清理改革组,制定了包头市收费清理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及任务,进一步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收费、各项涉企收费和涉企政府性基金进行清理。
清理工作中,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收费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政策,及时转发文件通知执收单位,并与包头市现有的收费项目进行梳理对比,利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从项目库中调整和停用了相关收费项目,从源头上避免了违规收费行为,并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对国家、自治区明确降低的收费标准予以降低,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予以取消。
经过几次大范围系统性的停征和清理收费项目后,截至目前,包头市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36项,执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收费45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8项,执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21项。同时,包头市编制完成了《包头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包头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文件。今年4月,还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公布包头市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切实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记者张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