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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全景图】新型城镇化 照这么建就美了!
内蒙古新闻网  16-11-24 12:32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是核心】

  ——访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包满达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明确要求,今后我区要积极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那么,我区要勾画哪些发展路径、采取哪些举措来推动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此,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包满达。

  包满达指出,自治区发改委系统要全力以赴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为中心,以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为导向,以进城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促进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绿色化、农牧业现代化深度融合,走出一条以人为本、五化协同、具有内蒙古民族和区域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把城镇建设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制高点。规划到2020年全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0%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左右,两个城镇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左右。

  包满达强调,“十三五”期间要从以下7个方面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一是有序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突出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便落户,全面放开中小城市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呼包大城市落户条件;以平等享有公共服务吸引进城人员落户,实行居住证制度,保障进城人员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落户城镇,保障进城人员享有同城化待遇;保障进城农牧民权益促进落户,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牧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解除进城落户人员后顾之忧;全面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建设资金、用地指标与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支持人口流入城镇吸纳安置进城人口。“十三五”期间稳步推进210万左右农牧业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二是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照“一核引领、中心带动、节点支撑、轴带推进、分区引导、集聚发展”的思路,着力打造“一核多中心、一带多轴线”的城镇空间结构,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培育发展特色城镇。“十三五”期间深入实施呼包鄂协同发展战略,把呼包鄂建设成我国西部重要的增长极和一流城镇群。积极争取在呼和浩特谋划建设国家级新区。积极推进东部中小城市群建设,促进乌海及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以打造特色小镇为重要抓手,培育集产业链、投资链、创新链、人才链、服务于一体的70个左右特色小镇建设任务。

  三是推动产城融合发展。统筹规划产业与城市发展,引导产业集聚区向城镇及周边集中,开发区向“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共建”的方向转型,城镇公共服务向产业集聚区延伸覆盖。“十三五”期间实现180万左右的农牧民就近城镇化。

  四是转变城镇发展方式。顺应现代城镇发展新理念新趋势,突出集约、绿色、特色发展,提高智能化水平,凸显历史文化、民族魅力和地域特征,建设绿色、智慧、人文城镇,全面提升城镇内在品质。

  五是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着力打造和谐宜人型城镇、集约高效型城镇、生态环保型城镇和人文魅力型城镇。加快构建城镇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立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城镇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到2020年全区城镇人口承载能力达到1700万人以上,其中,现有20个设市城市中心城区容纳1150万左右人口,69个旗县城关镇容纳300万左右人口,其它建制镇容纳250万左右人口。

  六是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完善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发挥城镇化对发展现代农牧业、促进农牧民增收、建设新农村新牧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七是创新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和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增强新型城镇化活力与动力。 (记者李永桃)

(互联网资料图片)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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