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自治区纪委了解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把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统筹抓好方案制定、措施跟进、进度安排、改革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自治区纪委成立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牵头推进改革工作,通过结合实际,强化工作机制建设,制定了专项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对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会议制度、其他事项等四大类15项具体工作进行明确和细化。
自治区纪委把握立行立改这一原则,以一项项具体改革,推动整体工作发展。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纪委都结合实际进行了改革试点,自治区纪律检查改革专项小组先后选择55个地区和部门,安排10项改革试点任务。目前,已经有6项改革试点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有4项改革试点正在有序推进。(记者吴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