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专题 >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 > 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 正文   
自治区总工会传达学习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内蒙古新闻网  16-11-28 21:52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杭桂林出席并讲话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苏永生)11月28日,自治区总工会召开机关干部大会,传达学习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杭桂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提出,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是在我区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进一步凝聚全区各族人民共识,汇聚全区各族人民力量,加快现代化内蒙古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坚定不移地用报告精神引领方向、总揽全局、推动发展。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渠道,分层次、分专题开展学习教育,推动党代会精神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走进职工群众。要大力宣传党代会提出的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宣传广大工会干部职工在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过程中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成效新进展。要把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与推进工会改革创新紧密结合赶来,创新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完善职工维权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好精准帮扶工作,推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要把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与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对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全区工会工作水平。要把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与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赶来,切实把党代会作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责任编辑 王美花 ]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回民区有了敕勒川口簧研究所
【表情】爱心捐助
【现场】我们的艺术节,我们的节日!
【表情】冬日里的关爱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隆重开幕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隆重开幕
•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 李纪恒主持
• 热烈庆祝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盟市委书记访谈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当选名单(12人)
•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举行预备会议 李纪恒主持
专题推荐
深改组1000天
【专题】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迎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
• 【走千村万户 讲精彩故事】点赞百名好支书
• 【专题】亮丽风景线·走遍内蒙古
• 【专题】第十三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
网站介绍 | 组织机构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