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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本级第一本不动产权统一登记证书颁发
内蒙古新闻网  16-11-29 14:45 打印本页 来源: 赤峰日报  
 

  11月28日,赤峰市举行市本级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红山区某产权人领取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的首证。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小拾出席仪式并讲话。

  王小拾代表市委、政府对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表示祝贺,并向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一线的工作人员表示慰问。他强调,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此次颁发市本级第一本不动产权统一登记证书,标志着我市结束市本级不动产分散登记历史,从而进入全面明晰产权、有效保护权益、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服务效率的崭新阶段,为打造便民高效的现代政府服务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他要求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加快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真正实现登记办理便民利民,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改革发展成果。

  出席仪式的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小拾为市不动产登记局揭牌,并为红山区、松山区的两个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记者邵涌河)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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