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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开放日:向市民汇报工作
内蒙古新闻网  16-12-01 11:03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11月29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在包头市青山区、东河区、昆区设立侦监宣传点。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少波在昆区人民检察院向各行业人民代表汇报了包头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近3年来侦查监督的工作情况。

  据介绍,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包头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4047人,不批准逮捕2001人。在强化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中,包头市检察机关将自侦部门初查未立的案件、控申部门受理未查的案件,归类整理备案,进一步侦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与律师事务所联系,从律师日常咨询的案件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3年来,包头市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153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110人。在发挥侦查监督职能、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工作中,包头市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08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36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046人。

  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包头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对校园周边、城中村等治安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联合卫生部门清理整顿固阳县金山镇范围内的70余家非法行医小诊所;根据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实行专人办理、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不批捕未成年人109人,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解决了1000余名农民工被拖欠的2700余万元工资。(记者解裕涛)

[责任编辑 吴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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