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区域空气质量预报会上显示,12月16日至21日,受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国华北大部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过程。12月16日夜间,空气质量实况监测结果显示,华北地区南部已出现区域性重污染过程,区域内多城市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提前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自治区环保厅高度重视此次重污染过程,于12月15日组织技术力量与气象部门联合对此次重污染过程展开预测,形成区域重污染预测提示信息并提前通报12个盟市环保局。12月16日,自治区环保厅联合自治区气象局及盟市环保局开展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会商结论显示,自治区偏南部分盟市在12月16日至21日将出现中度-重度污染过程。依据会商结论,自治区环保厅要求各相关盟市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联合气象部门进行加密会商,适时发布并启动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公众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
目前,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已对外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时段为12月18日0时-12月20日24时。自治区环保厅将密切关注重污染过程期间全区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提前做好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工作,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梁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