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要闻 > 科教文卫 正文
内蒙古积极应对华北地区重污染天气
内蒙古新闻网  16-12-17 22:41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区域空气质量预报会上显示,12月16日至21日,受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国华北大部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过程。12月16日夜间,空气质量实况监测结果显示,华北地区南部已出现区域性重污染过程,区域内多城市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提前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自治区环保厅高度重视此次重污染过程,于12月15日组织技术力量与气象部门联合对此次重污染过程展开预测,形成区域重污染预测提示信息并提前通报12个盟市环保局。12月16日,自治区环保厅联合自治区气象局及盟市环保局开展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会商结论显示,自治区偏南部分盟市在12月16日至21日将出现中度-重度污染过程。依据会商结论,自治区环保厅要求各相关盟市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联合气象部门进行加密会商,适时发布并启动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公众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

  目前,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已对外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时段为12月18日0时-12月20日24时。自治区环保厅将密切关注重污染过程期间全区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提前做好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工作,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梁亮)

[责任编辑 吴钰 ]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现场】呼和浩特热电厂一座180米高烟囱被拆除
【现场】向世界展示内蒙古的时尚魅力
党代会精神宣讲进村屯
【现场】检查运输车辆 保障安全行驶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云光中:以立德树人为中心 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 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十一督查组在通辽市检查
• 首府轨道交通建设用上了“钻地龙”!
• 李佳: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
• 刘奇凡:努力开创自治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 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十督查组在呼和浩特市检查
• 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七督查组在兴安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专题推荐
治国理政进行时
【专题】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
• 【专题】2016内蒙古大数据产业推介会
• 【专题】聚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
• 【专题】第三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