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要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防元旦春节“四风”反弹
内蒙古新闻网  16-12-18 00:1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12月16日,为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下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2017年元旦春节“四风”反弹的通知》,促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贯彻党纪党规,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四风”,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加强监督检查,紧盯两节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违规用公款宴请、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赠送年货节礼等突出问题,加强明察暗访,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严防“四风”反弹的高压态势。加强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一案双查” ,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各负其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不断巩固和扩大全区纠正“四风”成果。(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杨凡)

[责任编辑 吴钰 ]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现场】呼和浩特热电厂一座180米高烟囱被拆除
【现场】向世界展示内蒙古的时尚魅力
党代会精神宣讲进村屯
【现场】检查运输车辆 保障安全行驶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云光中:以立德树人为中心 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 首府轨道交通建设用上了“钻地龙”!
• 李佳: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
• 刘奇凡:努力开创自治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 全区工商联换届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王莉霞讲话
• 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众志成城固守北疆
• 内蒙古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专题推荐
治国理政进行时
【专题】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
• 【专题】2016内蒙古大数据产业推介会
• 【专题】聚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
• 【专题】第三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