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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据中纪委网站消息,近日,内蒙古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体如下:

  1.敖汉旗兴隆洼镇大甸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兴铁、副书记宫子建和村会计宫玉东违规套取公益林补贴资金等问题。在林改过程中,3人收取村民林改费5.6万余元,其中用于林改费用支出3.3万余元,余款分别保存在3人手中,该项收支情况未记入村账;在落实老促会养驴项目时,以保证金名义收费2万余元,保存在张兴铁手中,未记入村账;经村班子集体商议,将村集体公益林落实到个人名下,套取补助5.9万余元,统一收回由宫玉东保管。2016年10月,张兴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宫玉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宫子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敖汉旗古鲁板蒿乡孤山子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姚俊龙和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姜福新骗取库区移民补贴资金问题。2人利用职务便利,明知不符合条件,仍将自己或家人填报为库区移民并违规领取补贴。姚俊龙共违规领取4800元,姜福新及家人共违规领取2.4万元。2016年10月,姚俊龙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姜福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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