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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关于促进药品物流发展的意见》
内蒙古新闻网  17-01-09 09:2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我区出台《关于促进药品物流发展的意见》

  鼓励和支持药品物流企业开展“智慧物流”建设

  1月8日,记者了解到,为促进我区药品物流发展,降低药品物流成本,引导药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更好地保障药品供给,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药品物流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全区各地要通过加强药品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等七项具体举措,及时解决药品物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动我区药品物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药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药品物流企业开展“智慧物流”建设,引导药品物流企业、医院、零售网点、供应商之间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药品物流企业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快速准确配送,降低运营成本;积极发展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

  同时,各地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打破地方保护和地区垄断,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和制度,控制恶性竞争,形成有序竞争的药品物流市场;促进药品物流行业规范化发展;加大品牌培养力度,将在我区发展时间较长、具有一定规模的药品物流企业纳入品牌培育计划,在知名品牌、老字号认定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药品现代物流人才培养,结合自治区药品流通企业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我区高校资源,大力培养熟悉有关法律知识、药品知识、物流知识且具备较强计算机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的药品物流管理人才。(记者吴博超)

[责任编辑 王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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