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专题 > 2017新春走基层 > 新春攻略 正文   
内蒙古旅游局春节提示:安全出行,理性消费,文明旅游
内蒙古新闻网  17-02-03 11:12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旅游局  
 

  为保障广大游客春节期间能够安心出行、舒心游玩,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发布温馨提示。

  注意旅游安全,增强保险意识。安全是旅游的第一基本法则,建议游客出游前务必购买保险,尤其是各种意外险,保险产品是对冲旅游中发生风险意外的有效法宝,旅行社责任险并不包揽一切,旅行社并不负责赔偿因游客自身责任发生的事故赔偿。如果选择自驾游,应特别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旅游目的地客流、车流和住宿情况,合理安排自己的旅游行程。

  理性消费,预防陷阱。选择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都齐全的旅行社才具有经营资质。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费用构成通常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景点门票、导服费、旅行社利润等。旅游费低于成本价,旅行社就会以诱导强迫购物、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亏损。旅游者不要贪图小便宜,应当理性消费,谨防各类欺诈旅游广告,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在旅游地购买纪念品或特产,应该具有“一分价钱一份货”的观念,进行理性消费,避免盲目、冲动。在境外购物尤其应当谨慎,不建议购买金额较高的珠宝首饰。购物时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较大商场,并索要购物凭证。

  文明出游,从我做起。旅游者要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言行得体,杜绝不文明行为。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如触犯法律法规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则有可能被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

[责任编辑 王美花 ]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旅游+农业,好看又好玩
通信网管巡查
【定格】边境牧民的幸福账单
【现场】桃源春色 诗诵玉泉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2017年呼和浩特的这几件大事,你可一定要知道!
• 【网络媒体走转改】【新春走基层】“我们的坚守是让其他人过个好年!”
• 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听取自治区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党组工作汇报
• 布小林调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
• 呼和浩特也有“铛铛车”了,这几天可以免费乘坐!
• 6日起雨雪来袭降温明显
• 全国越野滑雪系列赛在凤凰山火热上演
专题推荐
治国理政进行时
【专题】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
• 【专题】2016内蒙古大数据产业推介会
• 【专题】聚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
• 【专题】第三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网站介绍 | 组织机构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