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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车辆停放店门前“武力解决”获刑两年
内蒙古新闻网  17-02-17 11:1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发现他人车辆停放在自家店门前,店主杜某某认为这是挡了“财路”,便采取武力解决。最终,他不但赔偿对方30万元医疗费,还获刑两年。

  据了解,2016年11月5日21时许,杜某某来到了位于新城区某小区自己经营的便利店,发现店门口停了一辆轿车,非常气愤,认为被挡了财路,决定好好教训一下该车主。之后,杜某某发现车上留有挪车电话,就拨通了该电话,在电话中双方话不投机争吵起来。很快,车主陈某乙和他的朋友陈某甲等人来到便利店门口,没说几句,双方就动起手来。因对方人多,杜某某从裤兜内拿出一把改锥刺向对方,导致陈某乙头部、面部外伤,陈某甲头部受伤严重,致双眼视力严重下降,虽经呼市及外地多家医院治疗,花费巨大,但效果仍不理想,并且视力有进一步下降的可能。后经鉴定,陈某甲所受损伤评定为轻伤一级。

  此后,杜某某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后经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杜某某赔偿对方30万元医疗费,但鉴于其行为涉嫌犯罪,被移送起诉到新城区人民法院。2月15日,经新城区人民法院进一步调查审理,杜某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记者 郭治华)

 

[责任编辑 巴菊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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