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已进入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关键阶段,迫切需要通过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加快释放改革红利,特别是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尽快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日前,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这样描述了国企改革当前的发展阶段。
而当前内蒙古自治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各项国企国资改革试点工作、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就在全国两会前夕,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北京举行自治区与中央企业合作恳谈会。以进一步推进内蒙古与国务院国资委及央企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战略合作。加快推动全区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创新与转型发展,加快推动自治区经济转型升级。
携手并进内蒙古与央企互利共赢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在推进国企国资改革过程中已经显出了成效。截至2016年底,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营业收入小幅增长,效益总体向好,亏损面继续减小。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13户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同比减少18.5亿元,下降1.5%。通过综合施策,努力遏制国有企业利润下滑态势,确保了国有经济的整体平稳运行。截至2016年底,13户监管企业资产总额3319.3亿元,同比增长1.6%;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12.5亿元,同比增长1.5%。
在新一轮国企改革浪潮中,今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进一步扩大与央企的合作领域和空间。
内蒙古自治区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风能资源、光能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富集。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接续地,成为重要的投资优势,投资潜力巨大。
内蒙古自治区与中央企业合作恳谈会的召开,将实质性地推动自治区与央企进行合作。通过央企资金、技术的注入,将会有更多高端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内蒙古自治区集聚整合,给全区工业发展乃至整个经济的发展带来动力。而央企与内蒙古自治区合作,落实在自治区的合作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创造活力和竞争力,助力央企稳增长,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
内蒙古自治区的区位优势及资源优势与央企资金、技术优势相融合,互利共赢,将为国企改革增添新的动能,激发新的活力。
将混改视为国企改革重点突破的方向
业内权威人士指出,2017年国企改革将围绕“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八个字推进,在混改、上市、重组、投资运营公司等多个领域重点突破。而当前,国资委也提出了要加强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
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将打破垄断,使企业经营市场化,有效提升国企业绩。而内蒙古自治区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道路。
内蒙古能建集团新能源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超百亿元,蒙能集团引进东方电气等民营企业参股风电项目建设,霍煤集团与奇瑞集团开展汽车配件生产项目合作……内蒙古始终将混改视为国企改革重点突破的方向。
截至2016年底,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对监管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项目20余个,自治区最大的国企包钢集团混合所有制资产已达资产总额的2/3。《包钢集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方案》初稿已完成,正在落实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而接下来,内蒙古自治区将充分运用整体上市等方式,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坚持以资本为纽带,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全面推进试点工作 转向落地实施新阶段
目前,国企改革四梁八柱拔地而起,国企改革“1+N”文件体系已经完成,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直接组织开展的“十项改革试点”已全面铺开。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内蒙古自治区正积极推进各项国企国资改革试点工作。
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下达国企改革试点任务共6项。其中,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承担的盟市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设试点已完成,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包钢集团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包钢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包钢集团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性遗留问题试点、内蒙古盐业公司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内蒙古国资运营公司改组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
接下来,内蒙古自治区还将进一步推进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试点任务,目前正在协调相关部门选择试点企业,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当前,自治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1+N”方案,已经印发1个总体意见,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10个专题意见,涉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2017年的春天,随着自治区与中央企业合作恳谈会的召开,自治区的国企改革将不断加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全面转向落地实施新阶段。(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李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