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学生“小饭桌”的管理日益受到各方关注,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全市监管实际,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为全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工作标准。
据了解,在本学期开学之际,市食药局履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责,印发了《关于加强2017年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饭桌”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大力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启动了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食品安全备案程序的学生“小饭桌”784家,有2700余家正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下一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集中力量加快排查进度,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备案管理,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整改,保障学生“小饭桌”就餐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