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五”时期坚持绿色发展】
展望“十三五”,目标已明确,我区将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草原植被盖度和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大幅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
我区将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加强森林保护建设。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等重点工程,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规模。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将天然林资源保护范围扩大到全区。充分发挥国有林区林场在绿化国土中的带动作用,继续开展公路、城镇、村屯、矿区园区、黄河两岸、大青山前坡等重点区域绿化。创新产权模式,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植树造林。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6亿立方米。
——加强草原保护建设。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工程,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健全灾害防控、草原生态监测等科技服务体系。到2020年草原退化沙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6%左右。
——加强沙地沙漠治理。落实全区防沙治沙规划,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等防沙治沙重点工程,推进科尔沁等沙地治理,开展沙漠锁边防护林体系建设,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控制沙漠化扩展,逐步恢复沙地林草植被。
——加强水土流失和湿地生态综合治理。继续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东北黑土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实现水土保持区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推进黄河内蒙古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程及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一期建设,大幅度减少流入黄河泥沙量。实施湖泊湿地保护、退耕还湿等工程,编制实施湿地保护名录和湿地保护规划,完善湿地生态监测体系和保护管理体系,加大呼伦湖、达里诺尔湖、乌梁素海、岱海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力度。到2020年全区30%以上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逐步遏制湖泊湿地面积萎缩、水质恶化趋势。
我区将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奖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以草原、森林、河流等为重点,推动国家构建和完善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草原生态补奖机制,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动态调整机制,扩大覆盖面。研究建立地区间、流域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设立全区草原生态治理专项资金,加大对生态脆弱区支持力度。我区将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控、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严格污染物源头控制,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加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改革完善环境治理制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深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推进乌海及周边小三角地区、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水污染防治,深入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建立区域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严格入河(湖)排污管理,实行重点流域水污染联控共治,加强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地下水污染治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确定土壤污染防控重点区域,以重污染工矿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典型污染场地为重点,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