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城事   
深夜尾随女子施暴 乌某被批捕
内蒙古新闻网  17-06-16 10:34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深夜尾随女子施暴,前科累累且不思悔改的乌某刚获自由不久又犯罪。6月14日,乌某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5月21日凌晨2时左右,呼和浩特市的乌某吃完夜宵后,尾随一名独行女子进入一小区楼房的电梯后,在电梯向上运行的过程中,乌某挑逗性地摸了该女子。该女子看情形不对,就在电梯门开的时候准备下去,可是却被乌某一把拉了回去。两人厮打起来。在电梯第二次停靠时,乌某将该女子拖下电梯,随后拖入步梯殴打她。该女子满脸血迹,上唇撕裂(后缝了27针),全身淤肿,可是乌某并没有停手,撕烂了该女子的衣服,又抢走1200元,才离开。案发后,乌某被警方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乌某并不是初犯。2003年,他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6个月。2014年,他因殴打他人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2015年,他因吸毒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之后因使用伪造人民警察证被行政拘留10天,后来又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3年。 (记者 郑慧英)

[责任编辑 王美花]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现场】工厂变科研试验基地
【现场】读书与分享
【现场】剪纸艺术走进校园
【现场】师大毕业生艺术作品展:彰显青春 探索活力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内蒙古5个盟市和2个旗县区获得国务院表扬激励
• 没买车的先稳住 等7月1日汽车新政实施!土豪随意
• 包头:班主任职级制9月1日起实施
• 【砥砺奋进的五年】沙漠里“长出”万亩生态光伏基地
• 【高考直通车】高考录取时间安排确定
• 双向封闭1个多月 京藏高速341公里处改扩建需绕行
• 据说呼市的老年人最近都去这个地方娱乐了……
专题推荐
治国理政进行时
【专题】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
• 【专题】2016内蒙古大数据产业推介会
• 【专题】聚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
• 【专题】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两会
举报指南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