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波澜壮阔,70年风雨历程,70年春华秋实。7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各族人民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守望相助,砥砺奋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辽阔大地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系统总结70年来经济建设的经验和启示,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具有重要的意义。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指导和坚持党的领导,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基础和根本保障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中国实践相结合,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开拓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在指导经济发展实践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内蒙古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一理论武器为指导,紧紧围绕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不动摇;努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不断缩小收入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不动摇,更好实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统一;努力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实现互利共赢,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70年来,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指导下,内蒙古书写了不懈努力奋斗、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光辉历史,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强大生命力。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内蒙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70年来,内蒙古历届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发展大势,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路径,强化发展举措,带领全区各族人民走出了一条边疆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富民强区的新路子。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把坚持党的领导与改善党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着力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党领导经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经济建设的领导,以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论为理论武器,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把握内蒙古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律,才能更好地回答内蒙古经济建设及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之初,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社会贫困程度较重。自治区党委着力推动经济建设和恢复,发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牧业生产,大力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制定并实施了“一五”计划,国民经济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从农村牧区改革、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到“三项奋斗目标”的提出,内蒙古建设发展稳步向好。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内蒙古抓住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等战略机遇,依托资源优势,以国家经济建设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人均GDP迈入了全国前列。70年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才能够不断推进内蒙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内蒙古欠发达的基本区情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就要从“为什么要发展、要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科学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走内蒙古特色的经济发展道路
内蒙古70年经济建设进程中的不同时期,始终较好地贯彻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客观要求,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在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中,牧区实行“不斗、不分、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和“牧场公有、放牧自由”的民主改革政策以及实行“步子稳、政策宽、时间长”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针;农业区的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中,充分注意了民族特点、地区特点、经济特点和阶级关系的特点,采取了不同于其他省区的方针政策,保证了恢复期经济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率先在农村牧区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和“草畜双承包”责任制,彻底结束了农牧业生产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全区农牧业生产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同时,根据地域和资源特点,提出优先发展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业,加快能源、原材料工业的发展思路,提出了发展四大支柱产业和三大优势产业,以及实施资源转换、开放带动、名牌推进、人才开发、科技兴区等战略。
进入新世纪以来,内蒙古进一步深化对区情的认识和把握,与时俱进丰富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先后提出了“快”“大”“长”“好”的具体发展要求,实现了从加快发展到又快又好发展再到又好又快发展,再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转变。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守住三条底线”、保持“四个高于”、构建“四大体系”、建设“五个基地和一个知名旅游目的地”、促进“五化协同”、筑牢“两个屏障”、推进“七网”同建“七业”同兴的发展思路和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和考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内蒙古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新的历史时期,内蒙古经济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引领内蒙古不断开创经济建设的新局面。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为经济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改革的重点是经济体制,核心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重要保障。在近40多年的改革进程中,自治区党委、政府积极坚定执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较早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牧区中首次提出并推行了“草畜双承包”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通过不断深化国企改革,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强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筋骨;通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力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通过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日益凸显,从简政放权到深化“放管服”,着力推进政府职能由经济管理向为市场主体服务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转变,增强了市场经济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
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深化与京津冀、东北地区和发达省市及港澳台的务实合作,积极发展横向经济联系,推动了跨部门、跨地区的横向交流,特别是大规模的招商引资成为内蒙古经济腾飞的重要动力。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以来,内蒙古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在我国开放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当前,内蒙古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关键时期,必须全面落实党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内蒙古先行先试的三项改革,加快形成北上南下、东进西出、内外联动、八面来风的全方位开放格局。
坚持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建国初期,“农牧业为基础,农牧林相结合、工农牧业相协调、各行各业相互支援”的产业发展方针,使一个积贫积弱的内蒙古在“三年恢复”时期和“一五”时期就获得了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虽然遭受“左”倾错误思想的严重冲击,但经过“调整”和“再调整”,一、二、三产业的扭曲关系得到改善,内蒙古经济在艰难中仍然获得了较好发展。“六五”时期,按照国家确定的经济建设“十条”方针,不断冲破“左”的思想束缚,坚持“林牧为主,多种经营”的产业发展方向,调整农牧业结构,认真整顿、改造工业企业,实现了工农牧业生产的持续发展。“七五”时期,重点加强了农牧业、轻工业、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特别是加快了能源、原材料工业发展。“八五”时期,以水利为中心加强农田草牧场基本建设,通过技术进步、加强企业管理、狠抓扭亏增盈等措施,工业经济的速度和效益持续提高,农牧业生产能力迈上了新台阶。“九五”时期,按照“强化开发第一产业,优化提高第二产业,突出发展第三产业”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调整优化了产业结构。“十五”时期,自治区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初步形成了能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等具有我区特色的六大优势产业,餐饮、商贸、运输等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步伐加快,旅游、金融、信息、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十一五”时期,从生产力布局、所有制和企业结构等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产业结构调整,总体上完成了由农牧业主导型向工业主导型的历史性转变。“十二五”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农牧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做好资源转化这篇大文章,着力推动自治区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方向迈进,有效提高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70年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注重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更加注重培育新兴产业,更加注重在服务领域培育支柱产业,推动内蒙古经济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发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内蒙古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必将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优秀业绩,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必将更加亮丽。(杭栓柱 胡益华)
(除署名外,朱晓俊、胡伟华、王瑞鑫也参与了调研写作,作者均为内蒙古经济建设70年课题组成员、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