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锡林浩特市南郊街道办事处哈布塔盖社区违规收费问题。2013年5月至2017年4月,袁焕清任哈布塔盖社区书记兼主任期间,社区工作人员李文慧、高秀枝、其其格在办理业务工作中违规向群众收取复印费累计1477元,用于办公支出471元。2017年6月,南郊街道党工委给予袁焕清党内警告处分,对李文慧、高秀枝、其其格3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违规收取费用予以追缴。
2、苏尼特右旗额仁淖尔苏木图门嘎查党支部原书记巴特尔、阿尔善图苏木学校原校长希拉违规划分和占用草场问题。1996年,时任图门嘎查党支部书记巴特尔和嘎查长照和雅拉图擅自决定,将嘎查集体草场分别承包给吉呼图苏木原苏木长傲其尔呼尤嘎10000亩、阿尔善图苏木学校原校长希拉5000亩并使用至今。照和雅拉图于2008年去世,不再追究责任。傲其尔呼尤嘎因患重病免于处分,进行批评教育。2017年6月,苏尼特右旗纪委分别给予巴特尔、希拉党内警告处分。
3、东乌珠穆沁旗嘎达布其镇尚德嘎查党支部原书记斯日古楞占用集体草场征地补偿款问题。斯日古楞任尚德嘎查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集体草场征地补偿款189539.35元未入嘎查账户,直接用于个人支出。2017年6月,东乌珠穆沁旗纪委给予斯日古楞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正镶白旗伊克淖苏木查干乌苏嘎查党支部原书记苏德毕力格、原嘎查长彭广、原会计李明非法占有“整村推进”、“一事一议”项目资金问题。苏德毕力格任查干乌苏嘎查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2010年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资金和2013年财政“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共计190555元。彭广任查干乌苏嘎查嘎查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2010年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资金和2011年财政“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共计141529.22元。李明任查干乌苏嘎查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2010年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资金8万元。2017年3月,正镶白旗法院依法判处苏德毕力格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依法判处彭广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依法判处李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分别处罚金十万元,三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2017年5月,正镶白旗纪委分别给予苏德毕力格、彭广、李明开除党籍处分。
5、多伦县蔡木山乡白城子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清海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问题。2010年4月5日,时任白城子村党支部书记李清海,擅自代表白城子村委会与其子李国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使李国刚等人在未办理任何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从集体土地上挖砂出售,非法使用土地。2017年4月,正蓝旗人民法院对李清海做出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2017年6月,蔡木山乡党委给予李清海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局长田聪君挪用生态补偿和公益林管护费等问题。2012至2015年,田聪君任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期间,将生态补偿费、公益林管护费、出租房屋租金、旅游点收入等共计134.64万元存入出纳个人卡中,用于公务用车维护、招待、职工福利、办公等费用支出。2017年5月,锡盟监察局给予田聪君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