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乌海新闻   
乌海市委原书记侯凤岐受贿案一审开庭
内蒙古新闻网  17-08-15 09:56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记者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乌海市委原书记侯凤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5年11月份,被告人侯凤岐利用先后担任巴彦淖尔盟(现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旗长、巴彦淖尔盟副盟长、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书记、巴彦淖尔市副市长、乌海市委副书记、乌海市市长、乌海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巴彦淖尔市富源集团等公司和相关人员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840万余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侯凤岐家庭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中人民币2980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侯凤岐的妻子杨秀娥明知侯凤岐违法收受他人财物而予以帮助窝藏、转移合计人民币2498万余元,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侯凤岐及其辩护人、被告人杨秀娥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侯凤岐、杨秀娥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刘懿德)

[责任编辑 王美花]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交通标识点亮黑夜 夜间出行更方便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数据基地投入运营
剪纸摄影作品展现赛罕区群众美好生活
蒙古娃的草原情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内蒙古各族各界隆重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
• 俞正声观看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赞歌》
• 刘延东率中央代表团二分团赴赤峰慰问各族干部群众
• 孙春兰率中央代表团三分团在乌海看望各族干部群众
• 中央代表团离开内蒙古返回北京
• 张平率中央代表团四分团赴巴彦淖尔慰问各族干部群众
• 俞正声慰问内蒙古军区指战员、武警内蒙古总队官兵、武警内蒙古森林总队官兵并会见政法干警代表
专题推荐
治国理政进行时
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宣传云
• 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网络主题活动
• 砥砺奋进的五年
• 内蒙古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举报指南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