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好消息!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从2017年8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起随小编来看看你所在的地区涨了多少?
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一类地区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包头市昆区等15个区,二连浩特市等2个计划单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0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6元/小时。
二类地区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等6个区、包头市固阳县等5个县、锡林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包头市土右旗等9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6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6元/小时。
三类地区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鲁县等4个县、乌兰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巴林右旗等16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5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5元/小时。
四类地区为卓资县等8个县、阿尔山市等3个县级市和库伦旗等17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4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5元/小时。
此外,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货币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包含:
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最低工资不包含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其实从整体上来看
各省的最低工资都在上涨
看看我大内蒙古在全国的排名吧↓↓↓
从表上可以看到
截止目前
上海2300元居首
内蒙古排第8名呦
最低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
拿着工资条傻傻分不清楚?
快来看有何区别!
▲应发工资,即根据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应当得到的工资待遇。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缺勤或旷工造成的工资或者奖金减少的部分
▲实发工资,也称应得工资,即劳动者应当实际得到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应缴个人所得税
综上可得:最低工资是劳动者的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哈丽琴 整理自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