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暂一瞬。对于我区检察工作来说,过去的五年,是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务实进取、积极作为的五年;是持续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检察公信力不断增强的五年;是检察机关坚持建设过硬队伍、强化内部科学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的五年;是检察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形象全面提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度不断提高的五年。体现检察工作力度和水平的检察业务核心数据,我区有17项位居全国前列。
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护航
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重大使命,也是我区检察工作一以贯之的工作主线。五年来,全区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理念,围绕国家、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不同时期重要工作任务,主动谋划,积极作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制定出台了多项指导全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政策措施。
2016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用优质的司法服务精准“护航”我区重大项目建设。五年来,全区各级检察院对96个投资过亿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预防,对2675个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为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16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切实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
这一项项意见和措施的落地实施,彰显出了我区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中的使命担当。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五年来,全区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积极参与缉枪治爆和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6847人,起诉140467人。
为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全区检察机关坚持能动司法,依法惩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经济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005人。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健全同步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机制,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649人,查办事故所涉职务犯罪266人。对于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开展了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398人。
法律监督守牢公平正义防线
法律监督是检察的核心职能,过去五年来,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6年11月29日,自治区三级检察院同步开展了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院,了解我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情况,并给予高度评价。
五年来,全区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决定不批捕10095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决定不起诉6195人。
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立案2431件,对不该立案的监督撤案1855件;对侦查取证、适用强制措施等方面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436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498件,对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926件。在履行好自身的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各级检察院还积极加强与律师的沟通联系,制定并落实保障律师会见、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规定,建立律师接待热线、网上预约查询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五年来,全区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诉讼监督工作的步履坚实铿锵。
深化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2016年12月21日,全区三级检察院在同一时间、按照统一程序举行入额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这标志着我区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迈出了历史性的步伐。
从员额制改革到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从深化检务公开到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这五年我区检察改革加速推进,稳妥驶上快车道。
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被视为司法改革中的“硬骨头”,全区三级检察院按照比例,采取一整套严格的程序择优遴选员额制检察官2458名。员额制是一个起点,改革的第二个核心就是司法责任制,让谁办案谁负责。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全区入额检察官按照新的办案模式办理案件101973件,各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15689件。
2017年11月1日,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关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区林业局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我区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5年,我区被确定为全国13个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全区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深入试点,摸索经验。试点期间,发出诉前建议292份,提起公益诉讼76件,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11.8万亩,恢复被损毁的国有林地及生态公益林地2.1万亩,集中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成绩属于过去,回眸是为了更好展望未来。2018年,全区各级检察院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队伍,奋力开创我区检察事业新局面。(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白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