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区用于民生的财政支出达到3158.1亿元,占总支出的69.8%,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为历年之最。
【关键词】脱贫攻坚
全年减贫20万人
2017年,我区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实现全年减贫20万人和1个国贫旗县、13个区贫旗县摘帽任务。
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集中力量对15个深度贫困旗县、258个深度贫困嘎查村、12.9万深度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攻坚,从资金和项目上给予倾斜支持,累计减少深度贫困人口6.64万人。
从产业扶贫、异地搬迁、教育扶贫、光伏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等领域入手,实行扶贫“精准滴灌”。
以推进政策落地为重点,将边民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十项措施》。
在全面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帮扶、京蒙对口帮扶基础上,推动区直机关定点帮扶169个贫困嘎查村,485家企业结对帮扶673个贫困村。
成立自治区国贫旗县攻坚指挥部,39位省级领导“一对一”联系39个贫困旗县,每个国贫旗县都有常驻督导组,驻村干部由1.1万名增加到4万名。
【关键词】就业创业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6.1万人
我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6.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3%的较低水平,群众业有所就的幸福感更强。
全年举办各类线上线下人才交流会482场,提供就业岗位54.83万个。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20元,增长8.1%。
深入实施“创业内蒙古行动”,发挥创业政策的最大效能,着力在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培育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培训、搭建创业孵化平台、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2亿元,创业培训5.3万人,扶持3.7万人成功创业,创业带动就业12.2万人。
15.3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51.7万人,分别帮助5.7万名失业人员、5.7万名就业困难人员、417户“零就业”家庭中的427人实现就业。
去产能企业富余职工得到妥善安置,4.18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实现了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关键词】社会保障
实行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
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保计划稳步实施,整合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2017年1月1日起实行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94.3万人、743.4万人,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161.5万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47.1万人、307.7万人、307.6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扩面任务。
社保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均标准分别提高151元和20元;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实现普惠制,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00元;百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
大病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医保报销后,合规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60%,肾透析、器官移植、癌症放化疗等重特大疾病纳入门诊保障范围。
困难群众保障能力加强,县乡两级政府均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均标准分别提高49元和55元。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政策条件的17.89万人已纳入农村牧区低保范围,医疗实行先治疗后结算。
建立符合实际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实施棚户区改造22.1万套,棚改货币安置率达到97.7%,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304万平方米。
【关键词】高质量教育
“大通铺”问题基本解决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90.8%,32个旗县(市、区)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全区累计达到93个。
农村牧区中小学校内“大通铺”问题基本解决,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8个旗县扩大到所有31个国贫旗县。
大学新生资助政策由城乡低保家庭扩大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资助。
继续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院校转型、职业教育取得积极进展,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继续教育、老年教育加快发展。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扩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推动边远艰苦地区农村牧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关键词】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新建各类养老机构119所
着力破解医改深层次制约难题,不断创新机制,狠抓政策落实,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全区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5.8岁。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由45元提高到50元,全面实施《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启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程,新建各类养老机构119所。
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了异地住院费直接结算和医保信息联网,在全国率先实现区内住院、门诊就医、药店购药“无异地”。
与全国31个省市区实现了异地就医业务联通住院直接结算,提前兑现国务院要求的这项重大民生承诺。
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所有三级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组建医联体70多个,131所旗县医院纳入远程协作,分级诊疗试点扩大到所有盟市,家庭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41.2%。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实施了一批重大卫生项目,所有公立医院药品全部零差率销售,以药养医政策全面取消。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增报销药品339个,符合规定的蒙药、蒙医传统疗法和院内制剂全部列入基本医保。
累计救助贫困家庭患病困难群众114.08万人次,全面实施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光明行”公益活动累计使1.5万贫困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
【关键词】文化体育事业
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覆盖率达80%以上
自治区先后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乌兰牧骑工作会议暨乌兰牧骑建立60周年表彰大会,出台了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和加快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意见。
加快实施全民阅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推广、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等惠民工程,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新改扩建嘎查村综合文化室5403个。
通辽和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准格尔旗入选全国文明城市。
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全面加强、实施了长城、古建筑、古遗址等文物保护工程,内蒙古美术馆新馆、延安民族学院城川纪念馆投入使用,大青山抗日历史展馆、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等公共服务项目开工建设。
群众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全民健身成为新时尚,城市社区、行政村健身设施和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内蒙古少数民族群众文化体育中心、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中心等项目进展顺利。
足球改革试点成效显著,内蒙古足球频道即将实现上星传输并覆盖全国,成为全国唯一宣传足球改革发展和专注于青少年足球运动的专业数字电视频道。
【关键词】公共安全
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矿业安全全国领先,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8.75%和24.23%,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地震、洪涝、旱灾等自然灾害,及时提高了救助标准,使298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深入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化解、缉枪治爆和打击“黄赌毒”等专项行动,全区信访总量和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均有所下降。
始终将治理拖欠农牧民工资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面清欠农牧民工资,确保农牧民拿到钱、过好年。
【关键词】乡村牧区旅游
乡村牧区旅游收入逾20亿
全区国家级、自治区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22个,休闲农业点597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100家。
全区乡村牧区旅游农牧民直接从业人员15万人,带动间接从业人员60多万人。乡村牧区旅游营业收入超过20亿元,有效帮助农牧民实现了增收致富。
全区565个适宜旅游扶贫的重点贫困村中200个村摘帽,帮助4.4万贫困人口脱贫。
【关键词】防治污染
各盟市平均优良天数309天
2013~2017年,共完成116台、4943万千瓦装机的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加大燃煤锅炉治理力度,2013~2017年累计淘汰燃煤锅炉5358台、总计20151蒸吨。
持续抓好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汽车尾气达标排放,2013~2017年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1.4万辆。
不断加强面源污染防治,狠抓工业堆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56.26%。
通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区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2017年,我区各盟市平均优良天数为309天,较2015年增加17天。2017年,我区各盟市发生重污染天数累计为41天,较2015年减少33天,呈现逐年减少的特征。
【关键词】农村牧区高利贷
制定治理高利贷措施22项
根据部署,自治区政府组织开展了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制定了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的22项具体措施。
将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工作纳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各盟市都成立了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组织推进实施。
重点地区司法机关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暴力催贷的专项行动,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效应。依托苏木乡镇司法所,调解和疏导民间借贷双方矛盾和纠纷。
组织开展了以“算账理财奔小康、算账经营促增收”为主题的农牧户算账理财活动。(记者 刘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