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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淑华代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要落到实处
内蒙古新闻网  18-01-31 11:57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指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共文化服务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坚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重要基础,也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我区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自治区人大代表、赤峰市图书馆馆长刘淑华在分组审议时说。

  刘淑华指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与群众文化生活密切相关,涵盖范围广,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以及各种文化活动中心,这些部门大多存在着底子薄、经费投入不足的情况,影响了服务效能的可持续提高。以公共图书馆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7年)数据,2016年度自治区2520万人口拥有117个公共图书馆,总藏量1704万册(件)、有效借书证书43万个,总流通人次743万人次;折算下来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量0.68册(件),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借书证0.02个,人均到馆0.29次,上述数据远远低于我国公共图书馆平均水平,与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水平差距更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文化立法的一个重大突破,具有重要意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施行近1年来,自治区各级政府在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方面作出了不少努力,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未能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发展规划,有的地方未能将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常规经费列入预算等等。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落实情况,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永桃)

[责任编辑 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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