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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辟谣 “驾驶证销分新规”
内蒙古新闻网  18-02-28 11:12 打印本页 来源:新报 
 

  近日,网上大量转发《驾驶证销分新规来了》等热帖,称从3月1日起,处理他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必须提前面签或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绑定,这一说法引发群众误解导致不少人扎堆儿办理面签等业务。2月2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自助处理仅限绑定备案后的交通违法,不绑定备案仍可现场“替人销分”。

  据了解,为了防止发生驾驶证被盗用扣分,打击买卖记分违法行为,近期公安部交管局升级系统,推出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平台处理交通违法新的功能,群众可以通过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绑定自己的机动车处理违法。按照规定,面签绑定的数量是有限制的: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一辆车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据介绍,新的举措只是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和之前的变化在于为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了网上处理渠道。未办理绑定备案业务的,仍可到交管部门违法处理窗口现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所以大可不必扎堆儿去办理交管12123手机APP面签等业务。记者了解到,交管部门之所以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中新增这项功能是为了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等网上渠道足不出户自助处理,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记者 艾文涛)

[责任编辑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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