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了我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相关工作。会议强调,出台这两个重要文件,是党中央加强和完善人大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认真学习两个重要文件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加快在地市级、县级地方建立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要深刻理解实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重大意义,熟悉掌握相关程序、方法和要求,不断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2018—2022)立法规划和2018年立法计划。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牢牢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切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面落实好规划和计划,为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研究了《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自治区直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