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本报刊发消息《都市华庭物业违规收取外来车辆停车费》,对呼和浩特市都市华庭小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向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的情况进行了报道。
据都市华庭物业公司张经理介绍,向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并未取得任何主管部门的批准,只是物业公司自己的规定。至于业主们对此是何意见,张经理表示,此举得到了业主委员会的许可和60%以上业主的同意,虽未取得全体业主的通过,但是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那么,张经理的说法是否合法呢?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专用停车场在满足自身停车需要的前提下,可以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但是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向车辆停放人收取任何费用。属于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应当依法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其实早在2018年12月15日,记者就曾以市民的身份拨打12319呼和浩特城建热线,向该部门反映过这一问题,同时也向该部门反映了都市华庭西门门卫室等建筑疑似违章。当时该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将此情况做了记录,会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并且会给记者回复。截至今年1月初,在未得到任何回复的情况下,记者再次拨打该热线,询问此事的处理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将此事反映到回民区政府相关部门,之所以未给记者回复,是因为此事正在处理当中,尚无结果。
1月7日,本报刊发《都市华庭物业违规收取外来车辆停车费》后,记者才接到了自称是12319回民区分部的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称,涉嫌违规的问题已经转交回民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1月14日15时33分,记者又一次拨打了城建热线追问此事。15时59分,一位自称是回民区物业办工作人员的男子给记者打电话,再次要求记者先介绍一下情况。听完记者的介绍,他一再询问记者是否是该小区的业主。
该工作人员认为,记者不是该小区的业主,所以回民区物业办对此事不予受理。
随后,他又认为,物业公司即便违规,应当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负责。直到记者再三讲明,该物业是对社会车辆收费,属于无手续营业性收费,他才表示,这件事他们至今还没调查,接下来会去核实情况。
对此,向记者反映情况的几位读者表示,针对这种简单的物业涉嫌违规情况,相关主管部门竟然一个月还没有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实在让人费解。 (记者 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