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赤峰市喀喇沁旗交警在平锦线执勤时,发现了一辆未悬挂机动车牌号的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有意躲避交警查车,民警随即上前拦截该车。
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出浓郁的酒精味,经现场酒精测试,该驾驶人魏某显示酒精含量为60.5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面对询问,魏某告诉民警,过年了朋友聚会,一时高兴就喝了几杯。
“这大过年的你们交警也不放假吗?”魏某被查后这样问交警。他认为春节期间交警会放假休息,不会有人检查,就心存侥幸。民警告知刘某其饮酒驾驶的违法严重性,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刘某处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的处罚。
警方提示:“酒后驾驶,害人害己,祸及家人,请自我约束,相互告诫,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