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交管大队四中队组织警力,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与兴安北路交会处设卡开展治理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当晚,一名“醉猫”落网。
2月24日20时,新城区交管大队四中队组织警力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与兴安北路交会处设卡开展治理酒驾交通违法行为。22时29分,一辆棕色别克小型轿车沿兴安北路由北向南驶来。该车辆驾驶人于某接受执勤交警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9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新城区交管大队四中队执勤民警随即将违法行为人于某控制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于当晚22时58分依法对于某血液进行提取。期间于某主动承认其违法行为。经鉴定,于某血液酒精含量分析报告结果为81.0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员于某交代,2月24日13时许,于某一行7人相聚在新城区海东街809美食街某饭店聚餐,席间饮用了白酒,15时席散后他们步行到新城区海东街丽苑阳光城住宅区一朋友家喝茶。22时于某返回809街,独自驾车上了兴安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海拉尔大街交会处北100米处,当场被执勤交警查获。
截至2月25日,2019年以来已查获酒驾16人,醉驾13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震慑。 (记者 朱丽华 通讯员 王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