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9点30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门前,一支文艺队格外引人瞩目。在领队的指挥下,喜庆的锣鼓声响起,常建勇拿着锦旗送到支队事故科领导手中,“谢谢交警同志抓到肇事者,九泉之下的父亲终于能瞑目了。”
“等我回来给你们炸糕吃”
竟成父亲最后一句话
直至今日,常建勇也无法面对1月31日发生的事情。父亲的突然离世,让他无法接受。常建勇告诉记者,父亲名叫常钰,今年72岁,是呼市民族商场的一名保洁人员。1月31日早上7点10分许,父亲像往常一样出门上班,临出门前,和常建勇说:“等我回来给你们做油炸糕。”当他到达金川开发区金海路51路公交车站北侧在建立交桥下时,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该电动三轮车将他撞倒在地后逃之夭夭。
“你好,是常建勇吗?你父亲被车撞了,情况挺不好的,你赶快过来一趟。”放下电话后,常建勇脑子一片空白,半个小时后,当他赶到事故现场时,看到父亲一个人坐在道牙上,头部满是鲜血,目击者说,是一辆电动三轮车撞的,撞完人就跑了。常建勇马上拨打了120和119,几分钟后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将父亲送往最近的呼市第一医院抢救,但父亲还是没有醒过来……听到噩耗,家人悲痛欲绝,更令人气愤的是,在发生事故后,肇事者并没有选择救人,而是驾车逃逸。
肇事者落网
为掩盖罪证
将事故车辆改装后继续载客
一个月过去了,常建勇一家愁眉不展,肇事者一直没有找到。
3月4日一早,交警致电常建勇称,肇事者抓到了。这让常建勇和家人心里顿时舒展了许多。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2019年1月31日7时许,王某某驾驶电动车在回民区金海大道金川开发区金海路北侧立交桥下,向右掉头时与步行的常钰发生碰撞,造成常钰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王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逃逸。为了掩盖罪证,他将车辆改装后继续载客。3月4日王某某被土左旗交管大队抓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王某某的交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王某某过错严重,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常钰无过错,无责任。
“谢谢事故科交警同志抓到肇事者,能让父亲在九泉之下瞑目了。今天我们一家人拿着锦旗和横幅,又请来了文艺队,表达我们一家人对事故科交警同志的感谢之情!”常建勇说。(记者 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