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跑了就没啥事儿了,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找回来了。”面对公安民警,张某某低下了头,悔不当初。
2018年11月20日,张某某在武川县哈拉合少乡的一处厂矿施工时与王某发生口角,并将王某打伤。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将张某某和王某带回了派出所。当时双方均提出自愿调解,谁知张某某为了躲避赔偿竟逃跑玩起了失踪。
2019年3月14日,民警获悉张某某在鄂尔多斯东胜区,于是驱车500里来到东胜,经过走访排查,在一处宾馆内发现了张某某,并将其带回。
据悉,在张某某逃跑的4个月间,民警曾在武川县及周边多地寻找,曾多次走访张某某的同事、亲友,希望他们能够联系到张某某及时回来处理案件,却没有结果,但民警从未放弃找回张某某。
“虽说是治安案件,情节不太严重,但凡是涉及到群众利益的事情,我们都会认真去做。”哈拉合少派出所李警官说。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