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欠下外债 儿子继承遗产还清
内蒙古新闻网  19-04-02 09:28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借了他人钱的的老人去世后,老人的子女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4月1日,磴口县人民法院纳林套海人民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债权人起诉“父债子偿”获支持,最终被告李某替已故父亲偿还了欠款。

  2013年,李某的父亲李某某向邻居高某借款1万元并约定了利息。高某多次催要借款,李某某一直未能偿还。2018年,李某某去世。无奈之下,高某将李某某的儿子李某诉至磴口县人民法院,请求李某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经磴口县人民法院纳林套海人民法庭审查认定,李某某与原告高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但被告李某认为,该笔借款是其父亲生前所借,与其无关,不应该由他来承担还款责任。法官告知被告李某,虽然现代社会中很少见父债子偿了,但是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李某作为其父亲的法定继承人,除非李某自愿放弃继承,否则就有义务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其父亲所欠下的债务。经法官细致的释法后,被告李某与原告高某达成调解协议,自愿承担还款责任,并在3日内如约将钱给付了原告。

  【法官说法】父债子偿在法律范畴可行,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记者 白忠义)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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